郯城方泰化工有限公司一期6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网上申报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郯城方泰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郯城方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4日,注册地址为郯城县新源路北侧与恒通路(南延)东侧交汇处,占地32499平方米,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邢广达,主要负责人孙启江,公司现有人员40人。
						 
							公司现有12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分为一期6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和二期6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二期6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于2020年11月13日开始试生产,现正在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郯城方泰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的一期6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范围,本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18]130049号,有效期至2021年7月22日。
						 
							该企业委托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一期6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子才
						 
							评价报告编制人
						 
							田淑坤
						 
							项目组成员
						 
							王子才、田淑坤、张士营、刘鹏、申婧、吴燕军
						 
							报告审核人
						 
							姜维礼
						 
							技术负责人
						 
							刘为全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郝风宁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王子才、田淑坤、张士营
						 
							评价过程明细
						 
							序号
						 
							时间
						 
							人员
						 
							主要任务
						 
							备注
						 
							1
						 
							2021.3.15-2021.3.16
						 
							张士营、刘鹏
						 
							准备资料
						 
							 
						 
							2
						 
							2021.3-2021.7
						 
							王子才、田淑坤、张士营
						 
							收集资料和现场检查
						 
							 
						 
							3
						 
							2021.3-2021.7
						 
							田淑坤
						 
							报告编写
						 
							 
						 
							4
						 
							2021.5-2021.6
						 
							姜维礼
						 
							内部审核、定稿
						 
							 
						 
							5
						 
							2021.7.15
						 
							田淑坤
						 
							报告提交、客户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