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莒南县勇和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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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莒南县勇和加油站加油装置为正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防爆型燃油双枪加油机4台,其中1台92#/92#汽油双枪加油机、1台92#/95#汽油双枪加油机、2台柴油双枪加油机(西侧加油机1枪停用)。该项目的储存设施为2台20m³汽油埋地油罐、2台20m³的柴油埋地油罐,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分级标准,柴油容积折半计算,该加油站油罐总储量为60m3,故该站为三级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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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包伟 |
报告编制人 |
张士营 |
项目组成员 |
朱凤娇、张士营、刘鹏、 申婧、吴燕军 |
报告审核人 |
李建明 |
技术专家 |
/ |
技术负责人 |
刘为全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祗建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包伟、刘鹏 |
2024.1.3 |
现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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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伟、张士营 |
2024.1.4 |
现场勘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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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伟、刘鹏 |
2024.1.23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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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3.13 |
说明:1、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将上季度完成的法定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在公司网站上公开。
2、除公开以上信息外,还应公开现场勘验图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