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临沭县大兴镇兴大建筑用安山岩矿 |
||
项目简介 |
临沭县大兴镇兴大建筑用安山岩矿隶属于临沭县兴大矿业有限公司,行政区划隶属于临沭县大兴镇管辖。 临沭县兴大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MA3NF4GH73,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住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大兴镇芦庄村东,法定代表人:赵飞龙;经营范围:石材的加工;加工销售:米沙、石子;矿石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临沭县兴大矿业有限公司临沭县大兴镇兴大建筑用安山岩矿已于2023年2月17日取得由临沭县行政审批务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713292009127130058186,有效期2023年2月17日至2027年8月17日,开采矿种:建筑用安山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40万m³/a,矿区由2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1253km2,开采标高+54m~-5m。 因主要负责人变更,矿山2022年5月9日取得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FM安许证字〔2022〕12-0015号,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1日。 根据矿山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查情况,周边情况如下: 矿区东侧830m处为李格庄村,矿区南侧600m处为金花村,西北侧760m处为芦庄村。 西侧紧邻矿区边界处为矿区破碎加工场地,西北侧紧邻矿区为矿山自用磅房,北侧有东西向乡村公路通过,北侧靠近矿区边界处为矿山自用工具房,矿山按照设计要求在距破碎加工场地及矿区北侧自用工具房、道路200m范围内设置禁止爆破区,禁止爆破区内采用液压破碎锤配挖掘机开采方式,以确保矿区周边构筑物及北侧运输道路的安全,爆破时矿区200m范围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在矿区西侧留设长约115m、宽约30m的禁采区,以防矿区边坡的坍塌对矿山破碎加工厂地产生影响。 矿区18号拐点东215m处为季节性大棚及农用工具房;矿区20号拐点东184m、217m处均为季节性大棚和农用工具房,矿区21号拐点185m处有一处矿山废弃工具房。 除此之外,矿区周边没有高速公路、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及自然保护区。 开采工艺: 1)机械开采:在距破碎加工场地及矿区北侧部分房屋、道路200m 范围内设置禁止爆破区,禁止爆破区内采用液压破碎锤配挖掘机开采方式,作业分台阶高度为1.5m~5m, 以确保矿区周边构筑物及北侧运输道路的安全。 2)爆破开采:露天采场的生产作业主要为采剥作业,其工艺为:穿孔-爆破-铲装-运输四个主要环节。采用潜孔钻机穿凿深孔,多排孔毫秒延时爆破,单斗液压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将矿石自工作面运至破碎加工场地。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耿秀娟 |
报告编制人 |
耿秀娟、王友海 |
项目组成员 |
李奎杰、林令云、曾祺、 管庆辉、匡龙飞、吴燕军、王友海 |
报告审核人 |
公为华 |
技术专家 |
/ |
技术负责人 |
耿贞阶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徐祗建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耿秀娟、王友海 |
2024.1.4 |
现场调查 |
|
耿秀娟、王友海 |
2024.1.8 |
现场勘验 |
|
李奎杰、林令云、王友海 |
2024.1.15 |
现场核查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3.19 |
说明:1、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将上季度完成的法定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在公司网站上公开。
2、除公开以上信息外,还应公开现场勘验图像资料。